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验和主装饰材料检验测试的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1 09:57:48作者:米乐6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验和主装饰材料检验测试的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验和主装饰材料检验测试项目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如下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漳州市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验和主装饰材料检验测试项目

  针对原材料检测(注:水剂型不要求测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Cd)含量、铬(Cr)含量、汞(Hg)含量]

  注:参加征集供应商必须接受本征集公告给定的付费标准,在报价一览表中以固定单价进行报价。该单价已包含完成本征集公告提出的该项采购需求中所有有几率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车辆、物耗、保险、税费和所有有几率发生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征集人就本框架协议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付费标准以外的费用。

  1.2财务情况(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近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交证明或承诺函)。(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

  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供应商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7供应商应在提交申请文件之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加征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参加的,仅以先提交申请文件且经过审查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框架协议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最新、有效,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征集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其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其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征集人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将密封的申请文件寄送至: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对申请文件的要求:一正一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履行对本项目装修工程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验、主装饰材料抽查的监督管理职能。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通过现场取样方式,对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做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的装饰材料、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是不是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装饰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室内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指标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空气质量抽测由采购人确定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第一步,按要求确定抽检量,随机选取检测点数,并按要求密闭1h进行采样,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最后进行仔细的检测。第二步,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空气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1、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负责对室内装修工程主装饰材料[A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石材、陶瓷、石膏制品类)和装修装饰材料中胶粘剂、内墙涂料、板板材类(木家具、胶合板、人造板等)],详细检验测试的项目详见最高限制单价。

  2.1开展抽测活动由采购人组织、安排和监督,从入围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抽取结果由参加人员现场签字留底,抽取过程邀请局机关纪委或监督管理科现场见证。

  2.2主装饰材料抽测由采购人确定受检对象,同抽中的供应商组成取样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受检对象现场,第一步,取样后由参加现场取样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受检对象三方人员签字,最后进行仔细的检测。第二步,采购人、受检对象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信息库管理。

  材料检测出具报告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内。超过时限,每超过一日,供应商需支付该笔检测费用总额的2%给采购人,超过10日后,供应商无法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该笔检测费用总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2.2因本项目为零星项目,若遇应急任务调整,需剔除部分项目的,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款项结算手续。

  入围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情节严重的,报请财政监管部门依规处理: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7)当征集人或者采购人发起针对入围产品 (或服务) 的价格调查时,未能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成交合同等价格证明材料的;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根据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本次框架协议期限为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不因供应商入围的时间不同而变化。

  4、入围供应商可以每时每刻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应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根据真实的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有几率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处理,具体如下:(根据真实的情况填写)。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递交的申请文件寄送至:漳华路8号(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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