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

发布时间:2024-01-15 13:51:09作者:米乐6

  人民网石家庄8月5日电 (付兆飒)“为有力有序有用推进该《规范》施行,对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规则了不同的履行时间,新建企业自2020年11月1日起履行,现有陶瓷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履行新规范。“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赵根喜表明,《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施行将推进加速污染管理工程设备建造,提高公司污染管理和环境保护水平,削减陶瓷职业污染物排放量,将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活跃奉献。

  据了解,该《规范》是河北省新拟定的区域规范,对陶瓷工业公司或出产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操控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合格断定要求及施行与监督等均进行了规则;杰出对陶瓷窑及喷雾干燥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规则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别离为10mg/m3、30mg/m3、100mg/m3,与国家规范比较,别离收严了20mg/m3、20mg/m3、80mg/m3;增加了对质料破碎、筛分、成型等工序的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mg/m3;加强了对大气污染物无安排排放管控,厂界颗粒物由现行国家规范的1.0mg/m3提高为0.5mg/m3。

  “《规范》施行后,陶瓷职业发生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总量将别离削减为现有排放量的66.67%、40%、44.44%。”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价中心主任李清龙介绍,按照本《规范》的要求,部分出产的根本工艺和配备落后、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或附加值低下、环保设备不到位的企业很难做到合格。《规范》的施行将促进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开展,有助于企业下定决心改变开展方法与经济转型,改进陶瓷企业的竞争力和周围的环境质量,对推进河北省陶瓷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开展具有极端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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