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4-02-24 01:25:51作者:米乐6

  [提要]从2013年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全称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目的是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2013年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历时近13年,“汽车三包”终于尘埃落定,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国内汽车消费的人在购车、用车、修车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合法权益。

  简单来说,“三包”就是“包修、包换、包退”。其实这个概念早已在家电、手机等产品中实现。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全称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目的是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购车在60日内或行驶里程3千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车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2: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是汽车三包有效期,在此期间,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

  3: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是汽车三包的保修期,顾名思义,车辆在这个时间段内出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易损耗零部件有单独的质保期),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消费者在受到“汽车三包”保护的同时,也要遵守其中的一些细则。比如用户不能私自改动车辆,需要到指定维修站做日常保养、维修。另外,如果车辆出现质量上的问题,但不符合免费更换、退货条件,而消费者若选择换车或退车,则需要支付因使用汽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因为,推出汽车三包的目的,并不是让所有消费的人都去索赔,而是对消费的人利益的一个保障性措施。

  “汽车三包”的推出对于汽车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汽车三包”条例明确规定了,车辆在三包期间有问题,消费者只找经销商去解决,这样做才能够减少在解决问题时经销商和厂家将消费者推来推去;另外,消费的人在修车、退换车时也有据可查,并有法律做保障。三包政策实施后,相信,消费者因维修“扯皮”的事,或者因为汽车质量上的问题而投诉无门的情况会大大减少。

  当然,在“汽车三包”实施之后,我们还将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消费的人在利用“汽车三包”政策时能否顺利维权,之前汽车各界人士所关注的“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大问题是不是能够得到解决,还有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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